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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如何申領失業保險
時間:2020-04-28 13:50 來源:未知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昆明何如申領失業保險
一、申領條件
失業人員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1、參加失業保險后,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已履行繳費義務累計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出現下列情形,界定為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勞動合同(聘用協議)到期終止,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協議),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或開除,用人單位打擊報復被迫辭職,開辦個體工商戶失敗,靈活就業后無力維系并有所在街道(鄉鎮)證明失業超過30日。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費,職工失業時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應扣除未繳費時間,用人單位以后補繳單位欠費,個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不再重新計算。
二、申領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昆明市失業保險手冊》和求職證明;
2、應按失業原因分別提供下列資料:
(1)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的證明;
(2)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或開除的證明;
(3)注銷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的證明;
(4)街道(鄉鎮)出具的中斷靈活就業的證明;
(5)被用人單位打擊報復被迫辭職的相關資料。
三、申領說明:
經失業保險機構審驗申領資料和查驗個人繳費記錄,符合申領條件的失業人員,按本人失業前12個月的月均繳費工資核定對應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本人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本人未按月(因病住院等特殊情況除外)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不再補發當月的失業保險金,保留的失業保險待遇期與再次就業后形成的待遇期合并。
四、領取期限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依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足額繳費時間計算。累計足額繳費時間滿1年的,領取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2年的,領取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3年的,領取7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4年的,領取10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5年的,領取1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6年的,領取15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以后每滿1年的,增加領取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領取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用人單位發生欠繳失業保險費未補繳的情形時,對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會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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