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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選聘保山市龍陵縣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19-03-22 09:46 來源:龍陵縣人民政府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關于選聘龍陵縣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補齊基層救助工作短板,配齊、配強基層民政力量,全面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織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網,根據《保山市民政局關于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通知》(保民政發〔2019〕5號)、《保山市民政局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全面建立村社區救助協理員制度的指導意見》(保民政發〔2019〕1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選聘社會救助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縣、鄉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共16名,其中縣民政局3名,龍山鎮、鎮安鎮、象達鎮各2名,龍新鄉、龍江鄉、臘勐鎮、碧寨鄉、平達鄉、勐糯鎮、木城鄉各1名。
二、招聘原則和條件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公開招聘,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崗位要求、匹配度等方面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講政治、守紀律,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熱心民政工作和社會公益事業。
2.熟悉計算機操作。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大專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經體檢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6.具有保山市龍陵縣戶籍。
三、薪酬待遇
社會救助工作人員試用期1個月,工資2000元/每人·月(試用期間不承擔社會保險);縣民政局社會救助工作人員試用期滿由縣局組織考核,鄉鎮社會救助工作人員試用期滿由各鄉鎮組織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資3600元/每人·月(含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由龍陵縣民政局發布招聘公告,主要通過龍陵縣民政局門戶網站、龍陵電視臺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階段(2019年3月28日至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報名地點:報考縣民政局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崗位的到龍陵縣民政局社會救助股報名(縣民政局三樓);報考鄉鎮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的到各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報名。
2.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戶口本;
(2)身份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本人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1張;
(5)報名和資格審查表;
(6)報名和資格審查須本人參加,不得委托他人,所有證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三)筆試和面試(2019年 4月2日至5日,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筆試和面試縣、鄉同步進行,筆試內容為《云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滿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分低于70分的,不進入后續招聘環節。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四)提出擬聘人選(2019年4月9日)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提出擬聘人選。
(五)體檢(2019年4月10日至12日,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對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體檢,由縣民政局組織,體檢費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時參加體檢或復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2019年4月13日至19日)
根據體檢結果,由縣民政局統一在龍陵縣民政局政府門戶網站上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為1—5年(由雙方協商約定),含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考核
(一)縣 、鄉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由縣級負責實施,考核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確定,原則上按20%確定為優秀。年度績效考核為優秀的,按照不低于當地當年最低工作標準的1.5倍發放13個月工資;年度績效考核為合格的,按照不低于當地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發放13個月工資;年度績效考核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發放績效獎勵,連續兩年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二)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崗位的安排,在合同簽訂后2天內報到,逾期不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三)各鄉鎮負責鄉鎮社會救助工作人員日常管理,對工作不履職,不作為、亂作為的解除聘用。各鄉鎮不得要求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從事社會救助工作職責以外的其他工作。
聯系單位:龍陵縣民政局(社會救助股)
聯系電話:6121062
龍陵縣民政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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