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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縣社會救助2019年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時間:2019-04-20 10:02 來源:保山市施甸縣人民政府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施甸縣社會救助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云南省民政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號)、《保山市民政局關于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通知》(保民政發〔2019〕5號)、《保山市民政局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全面建立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制度的指導意見》(保民政發〔2019〕12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縣社會救助工作,切實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建設,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性質
(一)招聘崗位: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17人,其中13鄉鎮每個鄉鎮1人,縣民政局4人。
(二)崗位性質:編外合同制員工。
二、招聘原則和條件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公開招聘,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崗位要求、匹配度等方面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二)招聘條件
由縣、鄉(鎮)分級負責組織招聘錄用,招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講政治、守紀律,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無違法或不良記錄,熱心民政工作和社會公益事業。
2.熟悉計算機操作。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有基層工作經驗、能長期從事社會救助工作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優先。
4.大專及以上學歷(含2019年應屆畢業生)。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6.施甸縣戶籍,原則上長期穩定生活居住在招聘崗位鄉鎮。
三、工資待遇
社會救助工作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2000元/每人·月(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承擔社會保險);試用期滿后工資標準3600元/人·月(含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9年4月18日至4月25日)
施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施甸縣人社局、施甸縣民政局公眾微信平臺等渠道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2019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報名地點:報考縣局崗位的請到施甸縣民政局二樓社會救助股;報考鄉鎮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的到各鄉鎮人民政府民政辦公室報名。
2.資格審查。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戶口本;
(2)身份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本人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1張;
(5)報名和資格審查表;
(6)報名和資格審查須本人參加,不得委托他人,所有證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每個人限報一個崗。
報名人員必須如實提供個人有關材料,如不實的,一經查證,即取消報名人員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筆試、面試(2019年4月28日至4月30日,具體時間以另行通知)
筆試和面試縣、鄉(鎮)同步進行,筆試內容以《云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主,滿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
滿分100分。面試分低于70分的,不進入后續招聘環節。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經7天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提出擬聘人選。
(四)考生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進入擬聘人選名單的考生,按縣民政局、各鄉鎮通知要求自行到施甸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對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體檢,凡是不能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時進一步核實考生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實、準確。經考察和政審不合格的人員, 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由縣民政局統一在施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七)考生聘用
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 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聯系單位:施甸縣民政局(社會救助股)
咨詢電話:0875-8127213
施甸縣民政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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